石狮市祥芝水产市场及周边污水整治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 狮建招[2023]035号
各投标单位:
本补充通知作为石狮市祥芝水产市场及周边污水整治工程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具体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第(28)条“******有限公司,签定施工合同时按三方协议签订。”,本条款删除”
2、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第10.1变更的范围修改为:“参考建设项目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进行工程变更(指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水文地质、技术问题、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按狮政综******财政局关于明确流程提高效率服务项目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狮政办〔2017〕59号文、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标外工程管理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狮产集[2019]95 号文)等相关规定执行,工程变更经施工、设计、监理及建设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按规定签章确认后,按下列程序报备或报批:(一)单项工程变更增加投资低于5万元且不超过中标价5%的,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共同签认;(二)单项工程变更增加投资5万元(含)以上不足30万元且不超过中标价10%的,数量明确且技术方案也较成熟可行的标外工程经项目责任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三)单项工程变更增加投资30万元(含)以上或累计增加投资达到中标价10%以上的,施工工艺变化、技术方案较复杂也有较多选择的标外由项目责任单位邀请专家论证后提请项目挂钩市领导召集(项目无挂钩市领导的,由项目指挥部指挥******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实施;(四)对抢修、抢险等应急工程以及因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可紧急处置后再按程序申报工程变更。未按上述规定规范审批的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该部分工程进度款不予计量及支付,相关变更及签证材料不得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3、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的“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及“12.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都修改为:“(一)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1)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2)不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泉州市市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最高投标限价采用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 /公布的招标最高限价 ×100%。(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结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二)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1)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按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2)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招标时最高投标限价采用的当期《泉州工程造价 管理》中公布的材料单价计算。(3)《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没有公布的材料,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由中标人和招标人经市场询价后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结算审核部门询价审核后确定。对中标后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中进行更换品牌种类的,只能计算材料(设备)单价增减价差部分和税金,不能计算其他一切费用。”
注:本“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http://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