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镇、松山镇10个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关于起步镇、松山镇10个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001),现就招标文件相关问题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问题1、请招标代理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根据闽建筑〔2022〕3号可以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供投标人参考。请代理明确?
答:本项目重新上传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本答疑纪要(一)的附件中重新下载新的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文件。
问题2、本项目未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请提供。
答:同问题1回复。
问题3、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在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或者中标候选时再提供,亦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人申请?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在投标时不用提供,可中标后提供。
问题4、本项目土石方外弃运距及不同村土方转运运距均按3km计取,具体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结算不再调整。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5、本项目北山村沥青混凝土运距按9.5km计取,竹里村沥青混凝土运距按13km计取,乘风、迹头村沥青混凝土运距按5km计取,具体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结算不再调整。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6、未按闽建〔2024〕9号文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请补充。
答:同问题1回复。
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之处的以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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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5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