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幼儿园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幼儿园”)地块坐落于福建省石狮市锦尚镇杨厝村,地块面积6208.9平方米,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地块现状正在建设,预建设一栋教学综合楼(框架结构)、配电室、局部一层地下室及其他配套工程。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73894°、北纬24.73581°,地块东至村内12m道路,北侧至村内6m道路,南至杨厝村,西至杨厝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以及《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石狮市国土空间******************幼儿园设计方案认可意见》狮自然资认〔2021〕8号可知,该地块用途为科教用地,故调查地块为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1)本次调查期间,收集到的资料包括调查区地质勘察资料、历史卫星影像图、调查区规划图等资料,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科教用地,本地块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无污染源,未发现污染痕迹。
(3)通过XRF和PID对现场人为可到达区域的土壤进行了快速筛查,筛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锌均未超过《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DB 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的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范围在0.023~0.037ppm,与对照点差异值不大,可以判定调查区域土壤未受到污染。
(4)地块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5)地块上未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
******有限公司历史上开展过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土壤中的监测指标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选值标准限值的限值要求,地下水质量现状主要受周边区域的影响有少部分理化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V类标准限值要求,但重金属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及表2中IV类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幼儿园开发利用。
三、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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