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年产EVA鞋底300万双项目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年产EVA鞋底300万双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宝盖镇骏业46号,租赁建筑面积342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宝盖镇骏业46号;
联系人:方总
联系方式:******
百度云:******/s/1_V-h27vHBaakC1xGQKXE-Q?pwd=CSHP提取码:CSHP